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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大院的“老百姓”(四)④

北京的部队大院 长弓射天狼 1008 2021-12-01 12:35

  编辑部的打字员姚淑芬今年三十一岁,两岁大的儿子是前夫留给她的“纪念品”。

  孩子是夫妻和睦时的共同财富,也是反目时无法分割的财产,与丈夫离婚时,姚淑芬只要求自己带着儿子过日子,不要对方的抚养费,也不允许前夫过多地干扰她们娘儿两个人的生活。

  姚淑芬现在觉得自己当时下的决心是对的,她早就发现与自己一样从农村出来到城里发展的丈夫,手里有了一些积蓄之后,先学会花钱,后学会花心,在霓虹灯闪烁的花花世界里晕了头、转了向。不少进城的夫妻都是这样,家里钱少的时候,共同奋斗,一起打拼,钱多了反而劳燕分飞,各奔东西。姚淑芬与丈夫的矛盾激化以后,两人不断地争吵、打架,家里的双人床经常成为拳击台,小儿子也可以经常不买票就能够欣赏到一场接一场精彩的男女混合角力比赛。姚淑芬结婚以后,心没有宽,但是体胖,力气非常大,她是雌性,但是,每一次与老公打起架来,比一头雄狮都厉害,总是把丈夫打得屁滚尿流,甘拜下风。

  姚淑芬的前夫与姚淑芬结合已属二婚,最近听说他的第三次婚姻又出现了危机,姚淑芬说他的家里是“铁打的丈夫,流水的老婆”。

  姚淑芬当年高中毕业的时候,只差几分没有考上大学,她勤劳能干,头脑灵活,离婚前与丈夫一起把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游刃有余。前夫的公司缺少了吃苦能干的姚淑芬以后,每况愈下,风雨飘摇,员工几乎全都走掉了,现在只剩下三个人,他是董事长兼总经理,另外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是朋友兼死党,女的是秘书兼情人,在资金上已经是入不敷出,捉襟见肘。

  像前夫这样的人将来能会对孩子产生好影响吗?如果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那么,对有些人来讲,离了婚就是死里逃生。

  一个年轻女人带着一个只有几岁的孩子在北京生存,艰难可想而知。姚淑芬与前夫一起做生意时赚了一些钱,离婚时分得了一些财产,她带着孩子生活,在经济上没有太大的问题,主要是心理上的负担太重。姚淑芬的妈妈让大女儿把孩子送回农村交给她带,姚淑芬不同意,她知道家乡人对留守孩子说过的几句话:世上只有妈妈坏,孩子生下不去带,儿女冷热少人问,跟着奶奶吃咸菜。她不想让自己的孩子没有了父爱,再没有母爱。姚淑芬的妈妈可怜女儿,只好离别故土熟乡,来北京在女儿租住的一室一厅的小房子里“蹲监狱”,每天洗衣做饭,照看小外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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