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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大院的"老百姓"(二)③

北京的部队大院 长弓射天狼 979 2021-12-01 12:35

  大林打从抽屉里翻出来快要被自己遗忘的信封,看到里边有一个纸条和三张百元大钞。纸条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两行字,那是父亲的笔迹,那两行字是:“你在外边真要混不下去了,就用这三百块钱打车票回家!”

  这个“混”字在大林的家乡并不完全是“混日子”的意思,工作干得好的人也可以叫“混”,比如某某人“在外边混得不错”。

  大林手里捧着父亲写的纸条流泪了,这是他到北京四年多的时间第一次流眼泪,父亲并不是不知道一个刚毕业的家在农村的大学生,没有关系与背景,在大城市生存和发展的难处,他希望自己的儿子向最好处努力,也准备着接受自己的儿子可能出现的最坏结果。大林收藏好三百块钱与那张纸条,暗下决心,自己不但要在北京“混”下去,而且还要“混”好!几年来,那三百块钱他一直很好地保存着,这些钱,放在银行里可以产生利息,放在自己身边可以产生动力。

  二林比大林小三岁,他高中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用他自己的话说,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文化的一代新型农民”。

  大林一直认为,弟弟并不比自己的智商低,他在读高中时学习不太下工夫,是因为很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家庭根本没有能力同时供养两个大学生学习。

  农村青壮劳动力多数外出打工,对二林有很大的诱惑力,身居农村的青年人总是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特别是看到有些同龄人在外边赚了一些钱,回到家里盖了房子、找了对象,心里总觉得有点酸溜溜的。但是,二林也知道,哥哥在外地工作,家中四个老人需要自己照顾,他离不开家乡这块黄土地。

  “家庭会议”由崔长兴主持,“主报告”也由崔长兴来做,但是未获“一致通过”。大林的母亲对崔长兴的发言用肢体语言表示“坚决拥护”,崔长兴讲了多少句话,她就点了多少次头。

  大林同意父亲让他“在北京好好工作、别挂念家里”的意见,但是婉拒了父亲让他抓紧时间找女朋友的要求,他想争取多赚点钱帮家里还债,两三年之后再考虑个人问题。

  二林也不愿意现在就去外地打工,他放心不下家里剩下的身体都不是太好的两个老人,他有个高中时的同学在县城组织了一个包工队,专门给建筑公司的施工工地干些杂活,二林准备投奔他,离土不离乡,既能赚钱,也可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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