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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大胃王

  七点钟左右,众人来到了一条巷子。

  这里不算是最有名的夜市,人相对来说比较少,但是很多下班的人或者大学生都会经常来这里。小吃的种类特别多,价格也合适,算是当地老百姓经常来的地方。

  节目组给的任务是让给他们每人一百块钱,必须要正正好好的花光,而且不能买溢价的东西,必须是吃食。每样东西只能买一次,并且最后还要吃完。

  任务完成后,众人会得到一百五十个积分。

  大方确实是大方,坏也是真坏。他们中午都被撑过一次了,晚上还要再被撑一次。

  这个消息对杨梦张淑等人简直是灾难,这个节目录制之后,要胖多少斤啊。

  一百块钱,说多也不多。但在一个小吃街上全部花完,也是有难度的,还需要他们对于价格的掌控,要正正好好一百块。

  为了不让大家互相抄袭,节目组让他们分头行动,从一个十字路口分成四组出发。

  封程很荣幸的被分到自己一组。他不怕自己一个人行动,反而还很窃喜。

  那个钥匙的任务,就是大胃王行动,就一直吃,吃到任务完成。而具体什么标准算完成并不知道,很可能这次他吃自己买的都不够。

  他自己一个人的话就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了。

  街边的面食真的很多,但是他并没有选择先吃,怕吃完就吃不下别的了。

  前世他逛这种夜市的时候,很少买东西吃,或者去买一些自己吃过的东西吃。他不太喜欢去尝试新鲜的东西,怕买完之后觉得难吃。

  突然发现自己一个人也不是太好,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逛总会有些孤单的感觉,而且他逛了半天也没决定好该从哪里下手,如果身边有人说想吃什么,就跟着去吃了。

  他觉得这样逛下去不是办法,就发誓如果有人主动喊他去吃东西,他就直接坐过去了。

  第一个喊他的是一个面摊,老板喊:帅哥,过来吃碗面啊。

  他就屁颠屁颠的坐过去了,终究还是逃不过吃面食的命运。

  看完菜单点了一碗菠菜面,这家面店人还不少,只能和别人拼桌了。

  “小伙子,坐那里。”老板招呼着,“老刘,往里面挪挪。”

  见那桌客人是两个大叔,其中一个还真往里面挪了。听老板叫得出名字,看来都是熟客。

  两个大叔人看起来脾气都蛮好的,而且口音浓烈,很有当地人的感觉。这算是封程第一次体验到西都的风土人情。

  其中一个平头大叔看了眼摄像机,又看了看封程,对他说道:“你们这是拍什么呢?”

  “拍一档旅游节目,现在...算是美食节目吧。介意拍摄吗?”

  “没事没事,随便拍。”大叔乐了,然后低头嗦了口面,“我们这里的人都很好的,正好让大家了解了解。”

  封程笑道:“是挺好的。”

  “小伙子我看你长得不赖,是大明星吧?”

  “大明星不敢当,目前是个艺人。”封程趁机宣传一下,“NICE男团成员。大叔,知道男团吗?”

  “哎。”大叔笑道:“这我还真知道,我闺女跟我介绍过。”

  “行,大叔你还挺潮的。”

  大叔一摆手,“我是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步伐了,那些劈里啪啦的,嘴皮子溜归溜,不过我真是欣赏不来。”

  封程一像,这说的不就是自己吗,RAP担当。

  “不过,我闺女爱听那些,我没事也跟着看,该说不说,舞跳得都很好嘛。就是丫头总说我看不懂,不给我看。”大叔想起女儿,脸上露出笑容。

  大叔还不知道,此时他的女儿正在屏幕前看着他呢。她已经激动的说不出话了,没想到追个节目还能看到老爹。她今天加班,刚搞定手头的工作,打开直播间就看到他们居然去了她们家附近,如果今天不是加班,可能她也会出现在那里。

  封程又跟两位大叔攀谈了几句,得知他们就住在附***时下班路过这就吃碗面。

  看样子口碑还不错哎。

  面终于上来了,量特别足,满满一大碗。呈绿色的面条都是纯手擀的,根根分明,粗细正当。

  表面油光发亮,让人食欲大增,还有不少牛肉块,看着非常过瘾。

  不过这对他不是很友好,你们不要太实惠,坑坑我这个外地人啊!

  还有一大碗面汤摆在一边。

  提起一筷子面条,只见上面的菠菜还隐约可见。先试了试味道,面条筋道,口感非常不错。

  那种口中充满食物大口咀嚼的感觉非常过瘾,再配上一口面汤,忍不住从嗓子“哈”了一声。

  “来口蒜。”旁边大叔的面已经吃完了,把还剩的半头蒜给他。

  封程连连摆手,“我吃不了这个。”

  他从来没有这么吃过蒜,平常都是作为配料吃的,他觉得自己受不了那种辣。

  “试试嘛。”大叔热情的说道:“没骗你啦。”

  承受不住大叔的热情,只好掰了一瓣,轻轻咬下一口。

  大叔忙说道:“不是,你先吃口面,再咬一口蒜,吞一整瓣进去。”

  封程试了一下,将整瓣蒜放入口中,混合着面香肉香,加上舌头传来的痛觉,十分过瘾。

  “怎么样?”

  “爽。”封程边嚼着边比出大拇指。

  两个大叔嘿嘿笑起来。

  不过之后他没在这么试过,一是他真的不太能吃辣,二是怕坏肚子,一会还得吃别的呢。

  大叔接了个电话,连连点头,正当封程想要告别的时候,他连忙半放下电话,说道:“能不能给我签个名?”

  “啊?”封程没想到,怎么这么突然。

  大叔解释道:“我闺女刚给我打电话,让我一定要拿到你的签名。”

  “她是...”

  “我才想起来,她喜欢的就是你们这个团!她是你的粉丝。”

  封程内心吐槽,你不是没事总跟着看吗,都没认出我...

  他倒不介意签名这种东西,不过不知道原身的笔迹什么样子,他也不敢随便签,要不问一下系统,反正签名早晚都是要签的。

  花费了5秀值得到了回答。

  【请宿主放心签名,你的字迹没变,签名格式通常为:封程心】

  这么巧吗?居然笔迹都一样,不过后面加个心这个有点太非主流了。

  他自作主张给心去了,以后签名都是用这个格式了。

  不过哪有笔呢?

  只见大叔打开了一个软件,居然是专门签名的软件。他的手机还是那种有笔的,封程听干脆的给签了,觉得挺有意思的。

  这个大叔怎么会有这种软件,刚想问,就看到大叔退出到主界面时露出的壁纸。

  他什么都明白了。

  人家也有个老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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